中國時報【王姿琳、陳祐誠╱台北報導】
Uber爭議延燒不斷,財政部長許虞哲昨(16)日表示,「Uber不是沒繳稅,問題是沒繳夠」。台北國稅局指出,已針對Uber在台登記公司台灣宇博陸續發出2張稅單,向宇博追討2013年至今短漏報的營業稅,合計連補帶罰金額共1.35億元。宇博公司不服,自認係科技公司為客戶進行媒合,而非從事運輸服務,已提出申訴。
財政部解釋,宇博課稅爭議主因在於公司營運業務內容的認定。宇博主張,只是協助荷蘭Uber在台招募、訓練司機並提供線上服務,故辦理營業和稅籍登記時,都登記為「資訊服務業」,繳稅時也僅就Uber給予的服務佣金,繳納營業稅和營所稅。
官員表示,依據交通部認定,台灣宇博就是Uber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分支據點,所以應該就載客收入,扣除約20%至25%給司機佣金後,依法繳納5%營業稅。由於兩者稅基規模有所差異,才有補稅問題。
台北國稅局表示,已透過刷卡紀錄掌握金流,先前已發出1張稅單,主要追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漏報稅額,補稅900萬元,並加罰1.5倍罰鍰1,400萬元,連補帶罰共2,300萬元。近日又針對2015年9月至今的漏稅,要求補稅4,500萬元,同樣罰1.5倍罰鍰6,750萬元,連補帶罰1億1,250萬元,合計2張稅單,台北國稅局共向宇博追討1.35億元。
官員透露,由於第1張稅單繳納時限已過,且已超過繳稅期限30天,除加徵滯納金外,也將遭移送行政執行,同時也超過申請復查期限,無法再提起行政訴訟;至於第2張稅單雖仍在繳納期限內,宇博公司不服已提復查,預計全案將進入行政救靜電除油煙機價格濟程序。
至於宇博的司機部分,官員表示,依據現行稅法規定,載客所收取的佣金須併入個人綜所稅報繳,但估計金額不大,查核上會採靜電油煙處理機「抓大放小」原則,以追查宇博營業稅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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